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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三项工作机制!京津冀协同监管环评机构跨区域从业行为
发表日期:2023-11-18 10:11:24 发布人:河北众联


         日前,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三地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京津冀环评机构跨区域协同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成立由三地生态环境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共同担任组长的工作推进小组,协同监管京津冀环评机构跨区域从业行为。为确保协同监管有力有效,三地联合建立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同调查三项核心工作机制,并谋划部署环评机构信用监管、共享环评专家信息、开展跨区域协同调查三项重点工作,联合打击环评机构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推进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走深走实。

《通知》提出,将建立联合会商机制。根据环评机构专项检查工作和临时工作安排,视情开展会商,梳理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跨区域协同监管工作。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环评机构信用监管,实施联合惩戒,以信用管理为核心,落实“一处失信,全国受限”的跨地区环评失信惩戒机制。加强环评专家管理,严格落实专家责任,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环评文件所涉专家,三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互通信息,审慎使用。

建立协同调查机制。对跨区域从业并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环评机构,根据发现的问题线索,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生态环境部门通报给环评机构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并组织开展协同调查,依法依规开展处理处罚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环评领域弄虚作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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