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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名词术语》发布
发表日期:2023-11-07 11:00:20 发布人:河北众联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 境保护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 17 号),规范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生态环境部制定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名词术语》(HJ 1310-2023)。

       本标准规定了与入河入海排污口类型划分和监督管理相关的基础名词术语及其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的其他生态环境标准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应遵循本标准规定。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名词术语》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规范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现批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名词术语》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名词术语》(HJ 1310-2023)

该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3年10月23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10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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