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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研究堆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3-09-25 09:43:18 发布人:河北众联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研究堆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制度,我部组织起草了《研究堆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见附件1、2),现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内容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王金秋、杨 喆



电话:(010)65646118、65646113



传真:(010)65646118



邮箱:fanyingdui@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研究堆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征求意见稿)



2.《研究堆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征求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9月22日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 66 号——海悦天地F座16层
电话:0311-85083775 传真:0311-85616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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