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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出问题隐患30项!省应急厅要求中石化安庆分公司立即整改有关安全问题隐患
发表日期:2023-05-17 10:45:59 发布人:河北众联



庆市应急管理局:

4月25日至26日,我厅组织对安庆奇创药业有限公司、安庆华兰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涉及硝化、丁二烯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省级核查,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共查出问题隐患48项(见附件),其中发现安庆奇创药业有限公司存在硝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未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安庆华兰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丁二烯聚合釜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等突出问题。请对查出的上述问题隐患,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2023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要求,严肃依法处理。

请你局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企业立即排除;未能立即排除的,要督促相关企业立即制定隐患整改“五落实”方案,建立整改责任、措施和进度“三清单”,并形成管理台账,认真落实问题隐患整改,严格实施整改闭环管理。

请你局将相关整改方案、执法文书、工作落实情况于5月25日前报送我厅。

联系人及电话:蔡赛虎,0551-62998779。

附件:问题隐患清单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5月9日

附件

问题隐患清单


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一)评价报告部分(评价机构:安徽实华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

1.炼油一部催化裂解(II)装置的气体分馏(Ⅰ)单元拆除及催化裂解(Ⅱ)、双脱单元(Ⅱ)停用及炼油一部加氢精制(Ⅲ)装置IPSA单元拆除,应细化在役装置生产能力变化情况说明,核实安全许可生产品种及生产能力。

2.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涉及更新、停用、拆除部分设备设施,应完善主要设备设施变化情况合规性评价。

3.补充主要设备设施设计参数,完善主要设备设施表,补充使用超过20年或超过设计年限的压力容器的符合性评价。补充检验结论为“基本符合要求”的锅炉设备的符合性评价。完善安全设施(如压力表)的检验情况,并给出符合性结论。

4.腈纶部丙烯腈原料罐区增加一台偏二氯乙烯储罐,应补充有关情况说明。

5.补充完善生产工艺系统高压串低压危险性分析及安全管控措施符合性评价。

6.部分储罐涉及变更储存介质,北山仓库区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品种增加三氯异氰尿酸,污水处理厂新增浮动环流收油器等,应补充完善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有关变更管理情况评价。

7.完善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安全完整性等级(SIL)定级评估和验算以及其他风险评估提出的建议措施落实情况等相关评价内容。

8.应说明企业周边环境变化情况,核实个人与社会风险分析结果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性。

9.应对照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文件,细化完善加氢工艺、烷基化工艺、裂解工艺等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措施的符合性评价内容。

10.应对在建项目(炼油转化工结构调整项目配套工程,加氢精制(Ⅲ)装置改造项目,新建的芳烃抽提装置)防火间距符合性情况进行评价,完善内部防火间距检查表。

11.应明确H2S气体外供接入方式,并补充有关变更管理程序及安全设施设置情况评价内容。

12.应参照《化工企业液化烃储罐区安全风险排查指南》有关要求,完善液化烃罐区评价内容。

13.应完善专职安全员及各类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人数、学历、专业及持证合规性等评价内容。

14.应完善现场控制室、现场机柜室等设置情况符合性评价。

15.应完善DCS、SIS系统报警、联锁一览表,明确报警、联锁阈值并核实与设计及现场的一致性。应完善GDS符合性评价内容,核实有毒气体检测量程、报警阈值设置。

16.应补充安全设施水平提升方面评价内容,并核实完善安全设施汇总表。

(二)现场部分。

17.炼油二部硫磺区域(Ⅲ)套溶剂再生装置区域2个楼层内设有更衣室、硫磺发货室等人员聚集场所,不符合安徽省“一防三提升”等工作要求。

18.炼油二部硫磺区域现场超量堆放脱硫剂。

19.炼油二部硫磺区域喷淋洗眼器水压不足;FV501自控阀旁路未设置常闭安全标识;部分盲板未挂牌与编号。

20.炼油二部重油加氢装置加氢反应器冷氢自控阀周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探头数量低于相关标准要求。

21.炼油二部重油加氢装置新鲜氢气切断阀采用电动阀,应核实供电可靠性及电缆耐火等级符合性。

22.(Ⅱ)套丙烯腈装置现场废水罐管廊上,部分管线腐蚀严重;丙烯腈成品罐区、精馏区域部分设备及管道腐蚀严重。

23.(Ⅱ)套丙烯腈装置AOGC单元紧急停车按钮设置有旁路,不符合GB/T 50770中“10.6.3”条。

24.(Ⅱ)套丙烯腈装置SIS系统联锁旁路权限管理不规范。

25.乙腈装置中间罐SIS系统液位联锁液位低低设定值为0,设定值不合理。

26.(Ⅱ)套丙烯腈装置SIS联锁图部分运行状态标识不正确;核实部分开车旁路设置的合理性(如压力高高联锁等)。

27.(Ⅱ)套丙烯腈装置GDS系统中二台检测器故障;环保分析小屋有一台氧含量检测器故障。

28.(Ⅱ)套丙烯腈装置DCS流程图画面部分水泵运行参数报警,未及时处理。

29.(Ⅱ)套丙烯腈装置T-2103吸收液流量低低或两台循环泵均停用时,可能导致尾气组份超标,未设置停车联锁,应辨识风险。

30.乙腈原料输送泵管道排凝口未采用设置双阀或盲板等措施。

二、安庆奇创药业有限公司(硝化企业)

1.硝化岗位操作规程未明确R1308反应釜和R1318反应釜底部手动阀的操作控制要求,现场未进行挂牌管理。

2.R1308硝化反应釜、R1318硝化反应釜及上下游装置未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如QK103A1、藜芦酸、二氯甲烷、氮气等采用人工手动控制操作,下游装置R1308分层釜等多采用人工手动控制。

3.硝化反应釜系统紧急冷却系统未采用独立的柴油泵系统。

4.硝化反应釜SIS运行状态作为联锁投入开关,但采用操作人员修改状态,存在联锁未投入风险,应采用设备(或仪表)状态自动判断运行状态,且停车后重新启动设置操作人员复位。

5.硝化反应釜DCS系统未设置冷冻水压力监测控制系统。

6.R1318硝化反应釜氮气管道未设置止回阀。

7.R1308硝化反应釜、R1318硝化反应釜未设置有效的防爆隔离措施。

8.查QK101A2操作规程(2022年12月),该操作规程中未包含针对硝化系统温度、搅拌、进料、冷却系统等异常的处置措施,以及超温、超压事故场景的应急处置要求;操作规程中未规定搅拌开启、停止的操作要求,特别是反应过程中搅拌中断后重新开启的条件。

三、安庆华兰科技有限公司(丁二烯企业)

1.聚合釜丁二烯、丙烯腈、引发剂等进料采用人工手动控制操作,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终止剂进料自控阀后的手动阀门未设置“禁止关闭”安全标识;冷冻水未设置流量监测仪表。

2.聚合釜搅拌停止无联锁动作,应辨识风险。

3.终止剂加入系统无DCS液位、压力显示,且采用的氮气压力低于聚合反应釜的联锁压力,终止剂加入方式设置不合理。

4.丁二烯分离罐顶部气相管线氧气含量分析仪正常值小于0.01%,氧气含量分析仪量程为0-5%,应核实氧气含量分析仪量程选择合理性。

5.聚合釜紧急冷却介质压力无低压力报警。

6.聚合釜DCS流程图画面丁二烯A储罐两液位显示不合理;DCS流程图画面与整改后PID图不符;SIS系统工艺参数、阀门状态未在DCS画面显示。

7.GDS联锁、SIS联锁工程师站中,普通操作工就能旁路安全联锁功能,不符合联锁权限管理要求,系统应从技术上设置“不同级别的权限密码保护”。

8.丁二烯球罐安全阀出口管道氮气吹扫压力未与储罐压力高高联锁。

9.丁二烯卸料压缩机气封氮气管道缺少止回阀,手动截止阀安装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10.丁二烯循环泵出口与冷却器进口管道之间盲区缺少防止丁二烯聚合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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